信基督得永生,那如果不信基督的大善人,就不得永生了嗎?
我是個慕道友,我一直很欣賞基督教的積極進取,只是我發現基督教的排他性很強,例如:信基督得永生,針對這一點,我很困惑,難道一個人天性良善,經常幫助別人(例如慈濟的聖嚴法師),只因不信基督,就不能得永生嗎?一位心狠手辣的殺手(例如陳進興),只因他後來信了基督,就可以上天堂?請基督徒給我解惑。
(請勿貼文,謝謝)
很奇怪...常會有人在追求神的同時,把眼睛定在人身上,卻不肯去翻一下聖經。
約14: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
這裡,神指示了一條唯一的道路,卻不被人看重。
至於你提到的天性良善的人,在 羅馬書 2:7~16 提到:
凡恆心行善、尋求榮耀、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就以永生報應他們; 惟有結黨、不順從真理、反順從不義的,就以忿怒、惱恨報應他們。 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; 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因為神不偏待人。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
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,照著我的福音所言。
至於最後你提到的心狠手辣的殺手轉信基督部分,如果聖經有翻的話,神已經在裡面告訴你了。
請看馬太福音20:1~15,這邊寫到耶穌講這段比喻:
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, 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,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。 約在巳初出去,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,
就對他們說:你們也進葡萄園去,所當給的,我必給你們。他們也進去了。
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,也是這樣行。 約在酉初出去,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,就問他們說: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﹖ 他們說:因為沒有人雇我們。他說:你們也進葡萄園去。 到了晚上,園主對管事的說:叫工人都來,給他們工錢,從後來的起,到先來的為止。 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,各人得了一錢銀子。 及至那先雇的來了,他們以為必要多得;誰知也是各得一錢。 他們得了,就埋怨家主說: 我們整天勞苦受熱,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,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﹖ 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:朋友,我不虧負你,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﹖ 拿你的走吧!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,這是我願意的。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﹖因為我作好人,你就紅了眼嗎﹖
今天神的恩典也是這樣。恩典是神的,神要怎麼給就怎麼給,難道他給人恩典還需要經過你同意嗎?神與你講定的不就是信祂能得永生、罪得赦免這個恩典嗎?他並沒有在這件事上虧負你不給你恩典、不赦免你罪,難道因為神給了陳進興恩典而你就紅了眼嗎? 見不得別人好?
2007-01-04 10:02:38 補充:
激烈?我認為我還沒到激烈的地步吧?可能是 Cindy 你自己誤會了吧?反正話語述諸文字就是有這種缺點。
我認為,版主的問題,和你所補充的內容都是一樣的。
聖經裡面都舉例給你了,卻為何視而不見?
就像我用紅色字表示的,恩典是神的。神愛怎麼給,就怎麼給。我們豈能干預?我們又是何等人?可以干預別人得到恩典?還是你認為得到恩典後就不會再有刑罰?除了世人要接受審判之外,基督徒也是要接受審判。我們雖有一位中保,但不代表我們可以隨己意的犯罪。
2007-01-04 10:17:50 補充:
你若反對雅各,陳進興,那你有沒有想過神愛世人的意義?
神愛世人,是指神單愛悔改後的人?還是神單愛義人?還是神單愛好人?
難道神不愛那些壞人?神不愛那些敵視他的人?神不愛那些受歧視的人?如果神真如你所想的,那些壞人、不義之人、受歧視之人不配得神的恩典。請問一下,你我難道不是罪人?靠耶穌用寶血所洗淨之人?難道因為我們是用耶穌寶血重價贖回之人,便有權力去阻擋他人信主?我們地位沒有因耶穌寶血洗淨我們而高昇,反而應該是降的更卑微。
2007-01-04 10:28:00 補充:
至於雅各、陳進興,還有那眾多殺人者轉信耶穌。在那審判的日子來到時,我們也不需要去顧慮神會怎麼審判他人吧?我們該擔心的是,自己是否有虧負神所給的恩典?是否有虧負神所賜下的大使命?而不是在那邊幸災樂禍般的在神身邊搖旗吶喊說,這人是喪心病狂的人該如何如何...他們所犯的罪,就由神來審判吧。別忘了,神愛世人,不是單單只愛你,而不愛其他人。去看看舊約的約拿書吧。你和版主都像約拿先知一樣。看看神是怎麼回應約拿。
2007-01-04 16:06:25 補充:
受害者該不該受欺凌?這不是我能回答的。
但我可以回答的是,聖經裡面是這樣的教導我們。
羅12:19 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作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主說: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
來10: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: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;又說:主要審判他的百姓。
既然主會幫我們申冤,我們為何不學習順服?
2007-01-05 09:59:39 補充:
TO Cindy
很抱歉,我雖不是壞人,但也不敢說自己是好人。我只是個簡單、願意相信神的基督徒。
你不需也不該定睛在我的言語行為而增長自己對神的信心。
我還是會生氣,會不開心,還是會有七情六慾,還是會有心懷惡念的時候。
關於順服,這真的是神要我們學習的一門很高深的功課。
就像亞伯拉罕雖被稱為信心之父,但他也是有對神產生不信任的時候。
就像彼得雖是耶穌所愛的門徒,卻也是有三次不認主的紀錄。
2007-01-05 09:59:59 補充:
而我,能拿什麼誇口呢?順服嗎?信心嗎?愛嗎?
我的愛,比不過基督。
我的順服,比不過亞伯拉罕。
我的信心,比不過歷代使徒。
我沒辦法指著這些來誇口。
我所能誇的,也不外乎是我的軟弱,如此而已。
2007-01-05 13:09:40 補充:
的確由我們人的角度看來,神不見得是公平。但,難道以暴制暴就是唯一的出路?唯一能被認同的『公平』?聖經上說:要為你的仇敵禱告。
太5:43 你們聽見有話說: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
太5:44 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
關於基督徒的『排他』,只是有心人士的挑釁而已。
在一個無法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面前討論 『出20:3 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 』,是一件很沒意義的事情。
2007-01-05 13:19:04 補充:
聖經上的教導,說真的,很多都違反人性。但換個角度看,人性就真的是對的嗎?
有哪個人會為了仇敵禱告?哪個人會為了逼迫自己的人禱告?
這只是其中一例,聖經裡面還有提到很多。但,我們能說那樣做,錯誤嗎?
林前13章,整篇提到的愛的真諦
以人性的角度來看,真的能做到嗎?豈不是違背人性?我們能說,那是錯的嗎?
聖經的道德標準之高,不是我們人能想像的。
2007-01-05 13:28:05 補充:
最後的補充:
有人讀起來,可能會覺得言語激烈。但這實際上只不過是自己讀的感覺罷了。這是文字所無法彌補的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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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Dec 01 Thu 2016 20:34
《基督》信基督得永生,那如果不信基督的大善人,就不得永生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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